2021年浙江嘉兴嘉善县教育局嘉善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四批)
嘉善县教育局2021年嘉善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四批)
局属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嘉善县教育系统将开展第四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学生,且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
2.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必须为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学生,且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专业或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同时获得国家教育部海外硕、博士学历(学位)认证,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全日制文理类本科和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师范类文理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学生。
(注: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生源地、户籍均不限。
4.研究生毕业(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学历阶段均须就读于全日制高校,各学历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历学位或学历(学位)认证。
5.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非师范类专业要求见附件3,国(境)外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7.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8.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研究生报名时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9.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1年第四批共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23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其中普通高中教师7人、职业高中教师4人、初中教师6人、小学教师6人。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附件1)所列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电大嘉善学院业余楼底楼会议室(人民大道315号)。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2);
(2)2020--2021届学生高校毕业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证书),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成绩单和学籍证明原件、复印件等相关实证材料。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本科录取的批次(境外高校提供证书)证明;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注: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前来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10月7日下午14:00开始。
(2)考试地点:电大嘉善学院业余楼底楼会议室(人民大道315号)。
2.考试形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形式为说课或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
3.确认意向:对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对象于招聘当天初步按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录用意向,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体检
按综合成绩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编制在职教师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县教育局在相应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418196/index.html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凡被聘用者,在嘉善各学校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四、人才政策
符合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目录的人员,录用为事业编制教师的,奖励政策按嘉善县《关于进一步加大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的意见》执行。住房补助政策按照《嘉善县“文教卫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住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疫情防控。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2.本次招聘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认定证书);本次招聘拟聘用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自试用期起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4.政策咨询电话:0573-89102615或89102539。
5.监督投诉电话:0573-89102150。
嘉善县教育局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
2021年嘉善县教育局选聘高层次人才(第三批)岗位需求
1.高中段:11人
学科 选聘学校 |
语文 |
数学 |
生物 |
政治 |
地理 |
信息技术 |
通用技术 |
机电 |
物联网 |
合计 |
嘉善高级中学 |
1人 |
1人 |
1人 |
3人 |
||||||
嘉善第二高级中学 |
1人 |
1人 |
2人 |
|||||||
浙江省嘉善中学 |
1人 |
1人 |
2人 |
|||||||
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嘉善技师学院) |
1人 |
1人 |
2人 |
|||||||
嘉善县信息技术学校 |
1人 |
1人 |
2人 |
|||||||
合计 |
1人 |
1人 |
2人 |
1人 |
2人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11人 |
2.义务段:12人
学科 选聘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信息技术 |
心理健康 |
合 计 |
浙江省嘉善县第一中学 |
1人 |
1人 |
|||||
浙江省嘉善县第四中学 |
1人 |
1人 |
|||||
嘉善县实验中学 |
1人 |
1人 |
2人 |
||||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嘉善实验学校(初中) |
1人 |
1人 |
|||||
上海世外教育附属嘉善县第三中学 |
1人 |
1人 |
|||||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小学) |
1人 |
1人 |
2人 |
||||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亭桥小学 |
1人 |
1人 |
2人 |
||||
嘉善县吴镇小学教育集团泗洲小学 |
1人 |
1人 |
2人 |
||||
合 计 |
3人 |
4人 |
1人 |
1人 |
1人 |
2人 |
12人 |
附件2:
2021年嘉善县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信息表
应聘学段 |
应聘学科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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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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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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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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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户籍地 |
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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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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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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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师范类 |
教师资格种类 |
教师资格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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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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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经 历 |
学历 |
学习开始时间 |
学习结束时间 |
学校 |
所学专业 |
是否 全日制 |
是否 师范类 |
是否双一流 高校(世界一流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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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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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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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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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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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
附件3:
非师范类应聘对象的专业要求
学科 |
对应专业及大类 |
语文 |
人文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 |
数学 |
理学、工学学科门类 |
生物 |
理学、工学、农学学科门类 |
地理 |
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理学类 |
政治 |
人文教育;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物联网 |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 |
信息技术 |
教育技术学;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 |
通用技术 |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类、机械类 |
心理健康 |
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类 |
机电 |
机械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