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扬州江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简章
2021年江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行政保障工作,经区委编办批准,扬州市江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动车驾驶员(聘用性质为编外合同工)1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2日至2003年10月30日出生),持A1驾照,驾龄满5年;
5.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在读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2021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扬州市江都区江淮路388号行政中心一楼0118室)。
咨询电话:0514-86553373。
报名需填写《江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并提供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和电子版照片一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江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供各有效证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江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0118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由江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通知。
三、考试
考试主要为技能面试考试。
(一)技能面试考试
1.技能面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8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范围为申领驾驶证科目二、科目三有关考试内容。技能面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技能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体检
技能面试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由江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江都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www.jiangdu.gov.cn/jdrsj/)面向社会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聘用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完成工作情况,撰写考核评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级财政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办理续聘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江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电话:0514-86530703)。
扬州市江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2日
附件:2021年扬州市江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