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市靖州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来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9-22 14:57:20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靖州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是靖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乡镇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管理九级岗位:2名

二、选调范围

1、岗位一:本县乡镇范围内非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并符合相关选调规定的工作人员。

2、岗位二:本县乡镇范围内非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士官安置人员1名,并符合相关选调规定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业务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45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5、表现优秀,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推荐。

6、岗位一需从事征地相关工作3年以上,服务期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岗位二需在乡镇工作3年及以上,服务期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靖州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办公室(老自来水公司二楼),咨询电话0745-8225892。

4、注意事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本人持①单位证明(内容包括参加工作时间、近三年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最低服务年限或无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②在编在岗证明(加盖编制部门公章);③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资料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靖州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办公室对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才能开考,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100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时,岗位一报考者名次按其在乡镇从事征地相关工作年限排列;岗位二报考者名次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以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排列)。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体检增加吸毒史检测。

(五)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考察合格,确定拟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报名人员到现场报名考试时,需进行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并提前报告近期14天行程踪迹,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自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返靖的考生须持有健康绿码和当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靖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才能参加报名考试,境外返靖人员需要按照管控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并出具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具体事宜请咨询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745-8230166。考生参加报名、面试,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自备口罩,测量体温合格后才能进入相应的场所,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2、选调工作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靖州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办公室具体实施。选调工作全程在县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228313。

3、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次选调政策由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及公开选调结果的公示,请登录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jzx.gov.cn)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8日

附件:靖州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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