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职员2人公告
中共珠海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珠海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岗位1:综合事务类三级合同制职员1名,安排在秘书科,从事党务工作;
岗位2:综合事务类四级合同制职员1名,安排在对外交流相关岗位工作;
被聘用者享受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资格条件
(一)符合《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2日后出生);
3、岗位1需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31日),专业要求:哲学(A0101,B0101)、政治学(A0302,B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B0305)、文学(A0501,B0501)、新闻传播类(A0503,B0503);
岗位2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英语(B050201)、商务英语(B050262)、英语语言文学(A050201)、英语口译(A050213)、英语笔译(A050212)、国际政治(A030205、B030202)、国际关系(A030206)、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B030204)、外交学(A030207、B030203);
4、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服从岗位安排,能适应紧急加班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不得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wsoc@zhuhai.gov.cn,联系电话:0756-2125202。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8日。
3、报名材料:本人亲笔签名的《中共珠海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获奖证书,上述材料均为电子扫描版,以及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采用rar格式打包压缩,文件按照“报名岗位级别+姓名+联系电话”命名。面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报名者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中共珠海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布。初审符合条件的,短信通知本人参加考试,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设定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笔试。闭卷考试,集中评卷,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少于1:3时,不予开考。笔试结束后,依考生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共珠海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基本素质、业务素质和潜能等进行测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共珠海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布。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如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按规定对拟招聘人选在中共珠海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中共珠海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行程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三)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珠海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招聘资格。
(四)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由中共珠海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中共珠海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拥有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2125202,联系人:欧婵。监督电话:2219212。
(八)被聘用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中共珠海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中共珠海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doc
附件2:中共珠海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