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2人公告

来源:沧县人民政府 2021-09-23 09:26:31

关于为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沧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用人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招聘。

二、招聘数量、岗位

本次共招聘应急处置岗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9月26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期限为2021年9月26日9:00至2021年9月30日17:00。审核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17:00。交费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2日17:00。

报名网址: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栏招聘公告链接

2、报名时需准备的证件或资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首页、户口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

(5)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政府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审核,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考生应及时关注沧县政府网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并在之后的各个环节中按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视单位用人需求,经沧县疾控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防疫应急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参加笔试。

依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三)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及携带的材料、证件、注意事项等以沧县政府网通知为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考生按沧县政府网面试通知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时间10分钟,采取体操打分法,满分100分,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登录沧县政府网查询。

(五)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考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七)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生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通过考察或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沧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常用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宜均在沧县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此公告由沧县疾控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3059901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2日

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应急处置岗

2

本科:预防医学、公共事业管理

硕士研究生: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公共卫生

2021年及以前毕业,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认证结果为淮)

学士学位

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3年9月26日至1985年9月26日)

限沧州市所辖沧县、运河区、新华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户籍(2021届毕业生,研究生不限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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