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文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人启事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1-09-23 10:16:43

文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文成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名,其中勤务辅警35名、文职辅警1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体表无纹身,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三)具有温州市内户籍,年龄18周岁到35周岁(2003年9月10日以前出生,1986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男身高裸高1.65米以上,女身高裸高1.58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其中特警勤务辅警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0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文职辅警的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报考勤务辅警可放宽学历至高中。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文职类辅警,优先招聘文秘、法律、计算机类考生。

(六)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起至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文成县公安局政治处(文瑞路1号,新公安大楼6楼623室)。

3.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于报名当天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个人征信证明(本人自行携带身份证到人民银行查询打印)、退伍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及相关可用于放宽条件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4张,到文成县公安局政治处报名并填写《文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具体岗位。

4.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身高、视力及相关资格材料。经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参加统一考试。

(二)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共设三个项目,有一项不达标者,不能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项目三项:

男: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文字写作(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上述如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5.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名额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文成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4.调剂。相关岗位如未招足计划数,而有相同资格条件的对象因故未被录用的,我局报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予以调剂录用。

(四)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五)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文成县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人均保障经费为6.94万元,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任务、技能要求、劳动强度等确定不同工资系数,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文成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59028217。

附件:文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文成县公安局

2021年9月10日

附件1

文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

类别

岗位

人数

性别

备注

勤务

辅警

勤务辅警1

31

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及其他勤务活动

勤务辅警2

4

特警大队(监察留置管理大队)队员

文职辅警

文职辅警1

10

不限

机关办公文员、窗口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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