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招聘合同制职员2人公告

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9-23 10:51:38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内设办公室和8个工作委员会,受市委委托管理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为珠海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协助部分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事项咨询论证、意见分歧较大事项听证及法规表决前评估等工作。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授予珠海市经济特区立法权。2000年7月1日实施的《立法法》,又赋予珠海市较大市立法权。珠海成为全国四个同时拥有双重立法权的城市之一。考生可登陆网站(http://www.zhrd.gov.cn/)进一步了解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类四级合同制职员2名,分别为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职员岗位、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职员岗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办公室职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3.两年以上财经类、管理类工作经验(截至2021年9月1日),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能适应在岗值班,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6.服从工作分配。

立法研究中心职员岗位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法学类(B0301)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执行;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具有立法、司法等法律实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合同制职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9月29日起接受报名至2021年10月10日18:00时截止(以邮箱发送材料最后接收时间为准)。要求填写《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表格内“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和《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报考立法研究中心职员岗位须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文件(《报名表》《汇总表》一并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rdbrsk@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如:办公室职员岗位张三)。联系电话:0756—2125605,2125128(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者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2.资格审查:根据工作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集中审查报名材料,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布。

3.其他事项: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没有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得分为报考岗位最高分的考生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考生考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

考生面试当天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家庭情况、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考生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电话:0756-2125810。

未尽事宜,由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附件1: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2: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x

附件3: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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