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1人公告
关于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内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内江人力恒劳务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到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用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40周岁(含)及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截止时间。
除本公告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人员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报名第一日。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工作人员,派遣单位、职位及录用名额和职位所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附件1。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初审
招聘信息在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gxq.neijiang.gov.cn/和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上挂网公示。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至10月7日下午18:00,报名资料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内江人力恒劳务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等信息,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填报,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人员网络报名应安排在报名规定日期内进行,报名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信息填报。报名人员按招聘表要求进行资料填写并上传照片。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完善的视为无效资料。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五、考试和综合评定
考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按照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确定考试对象进入考试;考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不再递补。
(一)综合评定。
考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考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3天。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内江人力恒劳务有限公司统一负责实施。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内江人力恒劳务有限公司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离职证明任一)、专业技术职称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离职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入职时提供),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①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未注明所学专业名称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开具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②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③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体检
(一)体检。
体检由内江人力恒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根据考试成绩评定结果,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公司或报名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报内江高新区主管部门批准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拟录用职位、考试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3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及试用期
(一)聘用。
考试、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与内江人力恒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内高新办发〔2021〕82号)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管理岗位3000.00元/月起,专技岗位2450.00元/月起;城管协管员薪资待遇按原有标准执行,基本工资1650.00元/月+月绩效考核。年度目标考核绩效奖另计,购买四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内江高新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内江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招聘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单位、考试工作人员、报名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和招聘工作纪律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32-5858840。
九、联系方式
地址:内江人力恒劳务有限公司(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北环西路648号二楼)。
报名邮箱:3514156644@qq.com
联系人:李女士
咨询电话:0832-6105049
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内江人力恒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