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选聘社会义务监督员15人公告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2021-09-24 14:33:01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选聘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建立公众参与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和执法的监督机制,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服务水平,促进法治交通建设,经研究同意,现公开聘请15名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二)政治素质高,参政议政意识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代表性;

(三)熟悉基本的交通执法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良好的问题分析和沟通表达能力;

(四) 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热心参与社会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督义务;

(五)在牡丹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从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律师、法律工作者、交通运输行业规模企业负责人(非公职人员),年龄在30至65岁之间,身体健康。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在聘用范围。

二、主要职责

(一)监督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所属的各级行政机关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情况,督促交通运输局行政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职;

(二)收集周边群众关注的交通执法热点问题,及时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应邀参加区交通运输局组织的监督员座谈会,反映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受区交通运输局委托办理其他监督事项。

三、任期

社会监督员每届任期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可以连聘连任,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相关证件自然失效。

四、工作性质

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者活动。服务时长根据个人意愿,可以计入志愿者服务时长。

五、报名方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至9月30日,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或关注“牡丹交通”微信公众号后下载《牡丹区交通运输局社会义务监督员申请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报名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身份证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djtms@163.com)。

六、选聘方式

1.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审核,如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根据审核后的实际人数进行选聘;报名人数超过15人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机抽取15名做为社会监督员。

2. 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

3. 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人员颁发聘书、监督证,并向社会公告。

电话:0530-7357633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万象城写字楼B2-9007室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3日

牡丹区交通运输局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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