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审批业务辅助岗
招聘人数: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2.曲靖市户籍人员;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24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失业满一年以上,并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未持有营业执照或注销营业执照时间满一年以上,聘用后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曾受过行政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近5 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01会议室(麒麟区南宁东路21号)。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毕业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上证明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3)本人名下未办过营业执照(或本人名下营业执照注销时间满1年以上)承诺书(自己书写打印);(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5.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
1.此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服务意识等,总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上岗。
五、薪资待遇
1.聘用期限: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本科学历工资待遇为3200元/月,大专学历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交纳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后发放。
六、纪律与监督
曲靖市麒麟区纪委监委派驻麒麟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负责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应聘人员应该自觉遵守招聘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面对、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招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招聘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6195396
监督电话:0874-6195400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