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来源: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2021-09-26 09:29:04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导员公告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坐落在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大学城内,国家公办。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黑龙江省首批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院校、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实验校。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导员6人。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思政、教育学、心理学或与学院开设专业相关。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四)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突出。

(五)具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

(六)有文体特长或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期未满及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2021年9月25日,报名截止时间10月3日。

(二)报名材料

应聘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2.身份证扫描件、党员证明材料、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具有辅导员工作经历者须出具由学校学生处提供的证明。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学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5.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条件者应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按上述次序编号,并制作成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swrsc@126.com,压缩包大小不超过3M,压缩文件和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均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张某--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提交材料不齐、不按规定提交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邮件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者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结果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请留意查收。

六、聘用

通过面试的拟聘用人员,经学院党委审批,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学院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加班补助。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进入学校和考场时逐一检测体温,核查健康码,面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仍在隔离治疗期间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其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等异常情况者,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出现不适状况或检测发现体温≥37.3℃时,立即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由医务人员进行排查,分类进行处置。

八、有关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提供的材料与《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真实、准确。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2.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补录,在总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3.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九、咨询电话

学工处:0451-56860012

人事处:0451-56860723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9月25日

附件: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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