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选聘兼职辅导员通知
浙江农林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为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推进我院学生工作全面发展,现决定公开选聘品学兼优的本校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
本次选聘兼职辅导员3名。
三、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学有余力,能够兼顾好自身学习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
四、选聘程序
学院成立兼职辅导员选聘小组,选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有意参加选聘者请填写《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附件),于10月9日前交到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办(学11-307)。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学院选聘小组对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面试工作。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仪态仪表以及应聘者对学生工作的认识和态度等。
3、公示及录用
学院完成选聘工作,发布录用公示。
4、聘任
被录用的兼职辅导员由学院颁发聘书。聘期具体时间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
五、岗位职责及待遇
1、兼职辅导员主要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
2、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四点:
(1)了解学情。了解所带学生基本情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有序的学习、生活秩序。
(2)事务管理。协助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学生资助、勤工助学以及各类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深入寝室,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寝室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
(3)队伍建设。协助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指导学院团学组织和班级开展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参与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指导团学组织、班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维护稳定。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的工作,全面了解所带学生的思想、学习和心理状况。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和学生思想动态,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地向专职辅导员汇报并及时到场参与处理。
3、被录用的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期间应合理安排学习与工作时间。在完成自身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将主要精力放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上,熟悉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4、学院对兼职辅导员进行考勤,根据工作时间和完成工作情况,发放工作补贴。
六、管理与考核
1、兼职辅导员的培养、管理与考核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原则上每学年考核一次。
2、兼职辅导员考核合格的,其兼职任职经历可作为评奖评优有关条件要求中的学生工作经历。考核优秀的兼职辅导员可直接续聘下一学年。
3、学院对于考核不合格或学生反映意见强烈的兼职辅导员,解除聘任。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