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梅州市引进博士人才470人简章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09-26 15:23:54

梅州市2021年引进博士人才简章

 

一、引进计划

 

(一)事业单位人才需求368人。

附件1:梅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博士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事业单位博士人才岗位】

(二)企业人才需求105人。

附件2:梅州市2021年企业引进博士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企业博士人才岗位】

(三)除附表岗位外,引进博士研究生不受专业、需求数量限制,根据应聘者专业及个人特长,由市委组织部推荐给用人单位(或应聘者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以双向选择方式按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单位。

二、优惠政策

(一)经济待遇。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5年内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除享受所在单位人才政策经济待遇外,市给予15万元薪酬补助(分5年发放)。

(二)岗位安排。事业单位引进博士人才,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试用期满后,可直接聘用至中级岗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聘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七级。

(三)职业发展。可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储备;符合条件且表现优秀、工作需要的,可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四)安居保障。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享受安家费2万元,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在梅没有住房(含单位未提供住房)且未入住人才公寓的,给予每月2000元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配偶安置。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到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在梅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每月提供生活补贴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在社会保障、户籍、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三、引进方式、程序

(一)事业单位

1.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材料发至邮箱mzsrcyj@163.com,标题注明“姓名+意向岗位”。

2.面试考核。考试时间和方式灵活安排,可随到随考,由用人单位(或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企业

企业岗位人才由用人单位自主引进,应聘者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引进事宜。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内报市人才办审批备案。

咨询电话:梅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53-22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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