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珠海金湾区补充招聘基层岗位和社区工作者岗位6人公告
金湾区2021年公开补充招聘基层岗位和社区工作者岗位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珠人社函〔2020〕15号)、《关于开展2020年政府开发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珠人社函〔2020〕19号)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补充招聘基层岗位和社区工作者岗位人员共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政策待遇
(一)招聘岗位
1.基层岗位职位表 |
|||||||
序号 |
岗位代码 |
招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资格条件 |
招聘人数 |
服务期限 |
1 |
JC2020001 |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员 |
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培训及相关事务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
2 |
14个月 |
2 |
JC2020002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
综治工作人员 |
协助平安建设、防邪教、平安指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综治网格化管理等工作 |
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
1 |
21个月 |
3 |
JC2020003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水社区居民委员会 |
社区基层岗位 |
负责社区综合工作 |
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
1 |
20个月 |
2.社区工作者岗位职位表 |
|||||||
序号 |
岗位代码 |
招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资格条件 |
招聘人数 |
服务期限 |
1 |
JC2020004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金洲社区居民委员会 |
社区工作者 |
负责社区综合工作 |
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
1 |
18个月 |
2 |
JC2020005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金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
社区工作者 |
负责社区综合工作 |
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
1 |
18个月 |
(二)政策待遇
1. 工资待遇。每人每年6.7万元,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经济补偿金等全部费用。
2. 社会保障。从起薪之月起,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3. 休息休假。参照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时制度,享受与用人单位公职人员同等的法定假期、公休假。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给予相应的补休。
4.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本次新招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原招聘人员剩余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基层岗位
毕业2年内(2020届、2021届)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或在珠高校毕业生,以及贵州遵义、阳江、茂名等本市对口帮扶地区高校毕业生(均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聘用: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含在本市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1年及以上仍无接收单位的失业人员);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人员;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形。
(二)社区工作者岗位
2021届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在珠高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聘用: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人员;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9月26日-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 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由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具体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见附件1。
4. 报名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报名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复印件;
(6)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需要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5. 资格审查
由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在接受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及金湾人才公众号上公布。
6. 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待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7. 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不同职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成绩为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另行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及金湾人才公众号上通知。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 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 考察
由招考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 公示
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 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办理聘用等手续,由招考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合同期限(服务期限)详见上述职位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 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 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 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金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996。
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2:金湾区公开招聘基层岗位和社区工作者岗位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