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49人公告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扬州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扬州绿色产业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经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国有企业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4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工作人员15名;
2.扬州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工作人员5名;
3.扬州绿色产业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子公司工作人员19名;
4.扬州经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10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行业发展情况;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扬州经开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职位简介表》(附件1)所列的具体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或解除执行不满3年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作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5.与国企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国企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国企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招聘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和适岗能力评价、综合测试、体检、政审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9:00至10月8日17:00。
报考人员在附件中下载《扬州经开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报名表中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从业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工作成果、党员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照片,一并发送至相关电子邮箱(见附件1《扬州经开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职位简介表》)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和适岗能力评价
各集团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超过5∶1的,根据提供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按5∶1的比例进入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综合测试,测试的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总分的60%。
综合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组织体检。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同时对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六)公示聘用
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和薪酬待遇按照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将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0514-82388817。
本公告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各招聘国有企业负责解释。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