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宜昌市猇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项招聘公告
猇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为推进落实宜昌城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猇亭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经猇亭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猇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招聘涉及2个岗位、共招聘5人。详见《猇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9月26日,通过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猇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1日8:30至2021年10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下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编号打包(文件名须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发送到邮箱:xtsfj@126.com,发送后请务必电话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发送成功。咨询电话:0717-6515928。
(1)《猇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需本人在“报考承诺人”处手写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图片;
(3)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图片;
(4)一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且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箱告知。
(2)在实施笔试之前,招聘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并及时在猇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准考证发放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区卫健局组织将《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并务必通过邮箱回复是否收到准考证信息。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命题: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聘请有关专家命制。
2.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上午。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5.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满分100分。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卫生法律法规及公共卫生专业知识等。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财务法律法规及会计专业知识等。考生笔试成绩公告及时在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计划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猇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区人社局和区卫健局共同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编制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不按照要求提供复审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含面试人员名单)在猇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同时区卫生健康局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将面试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该岗位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告及时在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体检应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核。体检结束后,由区卫生健康局组建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复核其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证书原件。
3.如有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该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公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等,由招聘单位及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对象,具体人员名单在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中央、省、市等各类招考(聘)、遴选及选调。
七、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必须出具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要求,健康码为“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无“*”号,同时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考前有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考前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将及时公布并通知,考生应予遵守。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报考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他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的,在招聘的任意环节发现并核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公告附件《岗位表》中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猇亭区卫生健康局和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6515928;举报电话:0717-6511338。
附件:
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猇亭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