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乡镇事业单位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招聘公告
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及《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攀枝花市乡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攀委办发〔2017〕1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我县拟从“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盐边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cyanbian.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与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满一个聘期(截止2021年10月12日)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刻苦钻研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盐边县2021年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2日(上午8:30-12: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5办公室(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81号)。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登录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盐边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cyanbian.gov.cn下载《盐边县2021年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真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报名信息表》1份(见附件2,请A4纸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招募为“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⑥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⑦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1张;
请报考人员将以上①-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及领取考核通知书
现场对报考者信息进行核对,初审合格的留下报名资料,考核通知书另行通知领取。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全过程。在考核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测评
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测评,根据考核测评情况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多个方面。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同时考察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考核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统一组织到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盐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攀西人才网、盐边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经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应在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之日起,在盐边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未满者,不得流(调)动到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区(县)。
五、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接受中共盐边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考核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3.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监督举报电话:
盐边县纪委监委 0812—8657444
咨询电话: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2-5250100
附件:
1.盐边县2021年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x
2.盐边县2021年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