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龙海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漳州市龙海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漳州市龙海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面向社会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宣传、文秘人员;
招聘人数:1名。
二、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做好单位工作汇报、工作总结、宣传等材料的撰写及相关活动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8万/年(含基本工资、岗位考评、五险一金、年度绩效奖金等)。
四、条件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等相关专业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在相关媒体刊发过署名文章的,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文字功底深厚,具有较强的写作水平和较高的新闻敏感性;
8、能熟练使用相应拍摄器材及电脑办公应用软件;
9、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执行能力,应变能力,能克服临时加班加点的困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严重违纪被辞退的;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招用的。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9日。
2、报名地址: 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人民路55号人社局2楼劳务派遣业务大厅;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6521885。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一张到现场报名,并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七、体检
1、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必须在体检结论出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3、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与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到漳州市龙海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漳州市龙海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漳州市龙海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