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建始县民政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建始县民政局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建始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使用空编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建编发〔2021〕34号)精神,县民政局拟在全县在职在编人员(含建始县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在册人员)中公开选聘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达到优化用人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目的。
二、选聘对象
从全县在职在编人员(含建始县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的在册人员)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不含新聘用人员,截止2021年9月30日首次合同服务期未满人员。
三、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选聘计划和岗位:
选聘单位及岗位见《建始县民政局2021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算至2021年9月30日止);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六、选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民政局三楼办公室。
3.资格审查:县民政局负责资格审查。
(1)对报考者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取消选聘资格。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
(4)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提交首期聘用合同原件;
(6)填报《建始县民政局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组织面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计划选聘岗位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报人社局同意后,可以开考。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出现不符合条件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四)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考试成绩需在60分及以上),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与岗位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在选聘岗位等级内,符合条件,竞聘上岗。
七、注意事项
(一)参加选聘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县民政局三楼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考试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工具。
联系电话:0718-322581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始县民政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建始县民政局2021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建始县民政局2021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