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河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简章

来源:河口区人民政府 2021-09-29 16:06:47

东营市河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东营市河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高1.65米以上,年龄17-3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服从用工单位正常岗位调配;符合调配到驾驶员岗位(需持B2以上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

5、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6、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可报考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员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内容

1、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

2、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负责消防救援站灭火救援、执勤战备以及其他日常性工作。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起,报名按照岗位需要人数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厅(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机打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毕业证(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5、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有关事项

1、考试采取体能和面试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评、面试测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2、体能测评及面试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及面试测评达不到及格,不予录取。

六、录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一经录用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东营市河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合同期内,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3500元。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正式录用后月工资50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高危补贴)+未休假补贴+年度体检。月工资每年增长100元。

2、参加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实行统一就餐。

3、参加工作期间不足半年的个人被装费用由本人承担、工作半年以上由单位报销。

4、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参加党组织并积极工作的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5、用人单位定期对人员进行体能及业务考核,考核不及格予以辞退。

6、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工作满一个月后,享受每月8天休假时间。

七、其他

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其它未尽事宜,由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66728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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