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朔州市大医院招聘174名护理人员公告
朔州市大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公告
朔州市大医院是市重点工程,总占地面积314亩,总建筑面积206309平方米,总床位数1500张。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设计建设,是一所集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康复、养老为一体的市级综合性公立医院,拟于2022年初全面运营。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4名护理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待遇
护理岗位实行合同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七)其他说明
招聘学历范围不含“中起本”、“专套本”。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人数 |
任职条件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1001 |
护理岗位1 |
24 |
1.具备护士执业资格证; 2.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
1002 |
护理岗位2 |
140 |
具备护士资格证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30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
1003 |
护理岗位3 |
10 |
具备护士资格证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助产专业 |
30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hanxi.gov.cn)
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uozhou.gov.cn)
朔州市人社局官网(www.shuozhou.gov.cn/ztjs/rlzy)
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www.szsdyyc.com)
(二)公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朔州市大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按规定要求上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照片,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zsdyyrsk3@163.com),邮件名称严格按“岗位代码+姓名+职称(学历)+专业”命名,如“1001+张某+主管护师(本科)+护理学”。
2.报名时间
时间:2021年10月8日8:00至10月18日17:00。
联系电话:0349-888353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朔州市大医院(筹)负责。原则上两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预留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10月18日17: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0月18日17:00至10月19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设定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岗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被核减、取消的岗位,经招聘工作专班核准后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朔州市人社局官网和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发布岗位调整通知,开启改报名程序,将改报岗位的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szsdyyrsk3@163.com),改报岗位仅限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报考,改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17:00,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它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改报岗位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提交报名信息一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预留邮箱查询,改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于10月22日17:00结束。已通过改报名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取消后的招聘岗位名额,经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可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和考生报名情况,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
5.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登录报名预留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工作拟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实施。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朔州市人社局官网、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4)岗位要求获得相关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师资格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出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比例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形式。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情况。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防疫要求
(1)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与资格复审等现场环节前,需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行程码,并且测量体温,提交《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如实申报个人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或参加现场环节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隔离期未满的不得参加现场环节。考生参加现场环节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低风险区旅居史,需提供现场环节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者不得参加现场环节。
(2)进入考试与资格复审等现场环节场地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3)参加现场环节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及时摘戴口罩外,需全程均佩戴口罩。参加报名人员在场地内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朔州市大医院(筹)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结束后,由朔州市大医院(筹)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的考察。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根据招聘公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朔州市人社局官网和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
单位法人代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朔州市大医院(筹)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朔州市人社局官网和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朔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朔州市大医院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此次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此次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招聘工作专班、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七、有关事项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的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均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朔州市人社局官网、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本实施方案由朔州市大医院(筹)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朔州市大医院人才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朔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朔州市大医院人才招聘工作专班负责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49-5990166
朔州市大医院(筹):0349-8883535
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朔州市大医院(筹)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