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滨州阳信县事业单位第二次选聘硕博士87人公告
2021年山东省阳信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硕博士公告
根据全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2021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山东省阳信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硕博士工作,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2.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符合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4.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0月15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5.不得招聘的情形: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编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滨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是指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个人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9:00—2021年10月19日17:00。
报名网站: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
具体报名步骤如下: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入“通知公告”专栏,点击“2021年山东省阳信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硕博士”报名入口,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或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10月19日17:00后,不再受理改报其他岗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等事宜。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1年山东省阳信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硕博士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的《报名表》须由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并加盖公章后上传,并确保考察期间能够按要求提交档案。《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有关材料。①上传《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和本人签字版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上传。应聘人员未于10月19日17:00前上传《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的,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格式);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PDF格式);④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彩色扫描件(PDF格式);⑤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材料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审核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10月15日11:00—2021年10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为“需要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要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请注意随时关注。
(三)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报名网站发布面试评议公告,明确面试办法、时间、地点。面试评议结束,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最低75分),按1:1比例公布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各种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
选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原件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原件;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确定为3年(含试用期)。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空缺的,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三、工作纪律
对于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公布。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和招聘节点,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体岗位、专业条件等有关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信县教育体育局、阳信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8260597、8281110
监督电话:0543-8232617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信县教育和体育局
阳信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2021年山东省阳信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硕博士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2021年山东省阳信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硕博士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