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次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隶属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学院有德阳、成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129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图书133.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价值2.6余亿元,固定资产总值9亿元。
社会声誉,广泛好评。学院是全国优质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全国建设行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四川省首批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单位,四川省率先引入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的高校,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率先在四川省高职院校中建成唯一的A类优秀省级大学科技园,获“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
人才强基,引领发展。学院现有全日制学生19117人,继续教育学生319人,教职工1254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323人、“双师”素质教师512人,博士54人、在读博士68人、硕士722人。学院另有兼职教师380余人,均为行业企业知名专家和能工巧匠。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工程技术创新团队3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省级突出贡献优秀专家3人。
专业设置,统筹设计。学院专业设置以土建、交通、管理类专业为主,兼顾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测绘、材料、水利、人文等多专业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12个教学系(院)、1个教学部,开设60个专业,其中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1个、国家示范专业5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和西华大学、成都工业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职业本科教育。和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英国林肯学院、丹麦VIA大学及马士基公司合作开设中外合作专业。
一、招聘名额:3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中共党员。
(五)35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
(六)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所学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类,或与我校开办专业(或开设课程)相关。
(七)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学生干部经历,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有相关荣誉证书或证明)
(八)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中辅导员基本条件的其他要求。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12: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于10月15日前登录指定链接,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版本科阶段以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以及获奖证书;
(注:请务必准确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因联系电话错留等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核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考核,具体详细流程如下:
(一)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上传的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及综合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届时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2、进入综合面试者来校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纸质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证书/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的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留存)到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3、主要考查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4、凡未通知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前来应聘者,学院恕不接待。
(三)成绩要求
拟被录用者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65分。
(四)心理测评
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全部参加学院组织的网上心理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录用的重要参考,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 ,严格为应聘者保密。
(五)拟聘名单公示
拟聘名单10月30日之前公布,公布地址为学院官方网站。
五、体检及聘用
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等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拟聘人员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预期未报到视为放弃。
通过本次招聘进学院的人员,均按照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人事代理)进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
(二)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聘工作时间安排根据实际调整,请确保联系方式畅通。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请自觉服从学院防疫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处和学生处负责解释。
七、学院官方网站及联系方式
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ac.edu.cn/
简历投递地址:http://offer.scac.edu.cn:8528/;(浏览器请使用Google Chrome或Firefox)
通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嘉陵江西路4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综合办公楼B307室)
联系电话:人事处:0838-2658071(叶老师)学生处:0838-2658069(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