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人公告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有序完成,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阿城校区安全保卫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详见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ljhlgz.org.cn/index.htm)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阿城校区安保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安全保卫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应聘人员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5.应聘人员性别要求男性,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4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6.阿城本地户口(长期在阿城本地居住)。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近五年在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4日10:00至2021年10月10日16: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学历认证材料、最后学历的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2022年毕业考生需提供如期毕业证明、已参加工作考生需现所在单位在报表登记表“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栏中填写意见并盖章)、参军经历证明材料、政审材料(附件3)以及其他报名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压缩包(邮件和压缩包标题设为“姓名+电话”)至报名专用邮箱hljhgzrsc@126.com。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其他方式,报名材料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ljhgzrsc@126.com)的回复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1寸证件照,上传照片为生活照或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政审材料:填写《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政审表》(附件3)。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已参加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其他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签字并盖章。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审核时间截止2021年10月12日下午16:00,逾期未收到邮件请电联问询,避免因网络问题出现遗漏。
3.招聘比例。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关注邮件投递回复动态,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沟通,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现场审核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1.本次招聘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总体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比例人数的,仅进行面试考核;超过总体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比例人数的,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具体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主要环节,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通过面试考察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能力,选择优秀人才充实我校安全保卫人员队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察方式。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专业知识)、计划组织与协调、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并测试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环节全程录像。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如进行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仅进行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6.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包括考生心理健康检察项目,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3.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学校根据空缺名额,按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五)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具备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路43号
联系人:路老师
咨询电话:18845158689
报名电子邮箱:hljhgzrsc@126.com
举报电话:(0451)87064098(校纪检监察室)
五、本公告由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2021年10月4日
附件1: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政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