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启事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启事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系福建师范大学所属的二级办学单位。因工作需要,学院拟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学位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5.符合我省劳务派遣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应聘人员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岗位要求:
1.男女不限,身心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有能稳定留下长期工作的准备,有协作精神,能胜任行政管理岗位工作需要。
2.能熟练运用行政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
3.能熟悉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工作性质为全职。
4.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网站公开发布。(http://jjxy.fjnu.edu.cn/)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2021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以下报名电子版材料(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应聘岗位—姓名”)发送到报名邮箱d89613272@126.com,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1)《经济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 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经济学院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可延至录用前提交;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否则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0月9日。我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以综合效果为准)。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六、体检
1.根据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济学院向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推荐拟聘人选,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经济学院工作。试用期3个月。
九、薪酬福利
1.工资: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2.所聘用人员享受学院规定的编外人员相关津贴。
十、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核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者应聘过程中的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学院纪检委员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22867942。
4.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22867930。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旗山校区人文楼3楼314)邮编:350117。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2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