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围场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

来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10-06 12:20:32

北京中智国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北京中智国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二)围场县户籍或生源地(截止2021年10月04日,需具有围场县户籍,高校毕业生户口迁出尚未迁回的,需由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情况证明);

(三)年龄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04日-2003年10月04日出生)

(四)大专或具有同等学历及以上,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五)身高:男性1.70米(含)以上,女性1.58米(含)以上;

(六)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七)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其他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八)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十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毕业生,不能报考;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具体招聘职位、数量、条件详见附表一。

四、工资待遇

工资参照《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暂行标准》计发,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转正后巡特警岗位2820元/月,其他岗位2300元/月(其中包括绩效工资300元/月,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森林警察大队1007及1008岗只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险。

五、劳工合同

此次招聘人员聘期三年,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世恒劳务派遣公司 (围场县阳光帝景东门42号底商)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08日(星期五)- 10月10日(星期日)每日 9:00-12:00,14:00-17:00

3. 现场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报名地点;

(2)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现场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表》,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完成《个人报名信息表》填写后,需接受身高、视力、有无纹身等的初步审核;

(4)接受证件审核,需接受审核的材料:

a.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 本人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

d. 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e.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缴费时间:现场缴费。通过报名审核后,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现场缴费, 备注报考人姓名,报名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后,报名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不予退费。

5. 通过现场审核及成功缴费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没有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 考生务必牢记:通过报名审核并成功缴费的全体考生,需按时参加体能测试及笔试。现场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考试及面试期间务必保管好《准考证》,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 报名咨询:报考者需要咨询的,请按照咨询电话进行联系。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简章、报名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二)体能测试

1. 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准考证》,佩戴口罩方能进入考场。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 体能测试: 按照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顺序进行,满分100分。详情如下:

 

(三)笔试

1. 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佩戴口罩方能进入考场。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100分。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公布成绩:根据录用计划和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5、成绩查询:考生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专栏(/col/col3088/index.html)查询成绩并确认是否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专栏(http://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公告;

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7日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点。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

3、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

(2)公布成绩: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专栏(http://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再次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等依次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围场县公安局研究审批同意后,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专栏(http://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上公示。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围场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封闭培训。

(九)上岗试用

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办理手续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新聘警务辅助人员,由围场县公安局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七、防疫要求

1、考生须于10月04日申领河北“健康码”、“行程卡”(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填写《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二),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考试前每天记录健康状况。

2、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于考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并按时到达考点。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3、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4、考生应提前赶到笔试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第3条之外其他考生、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2次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同时,经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15076894038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附件一:围场县公安局补招辅警岗位表.doc

附件二:2021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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