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许昌市建安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0人简章

来源: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 2021-10-08 11:37:35

2021年建安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建安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建安区卫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0名,详见《2021年建安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许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中医学专业应具备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取得师级卫生资格证的学历可以降低为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护理学专业需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资格证,取得师级资格证的学历可以降低为普通中等教育中专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发布招聘信息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an.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7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楼6128房间。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许昌市建安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近期同版正面免冠小2寸照片3张(含报名表上1张);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2021年参加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考试未发证的可提供通过成绩单)以上材料的原件及A4复印件各1份。

(3)在职人员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缴费及领取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缴纳考务费3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楼6128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3.脱贫户和“三类监测人群”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脱贫户和“三类监测人群”,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开具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10月20日9:00至17:00提交到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楼6128房间核实确认。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从建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建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10月20日17:00前将身份证、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楼6128房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中医类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报考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药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类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可通过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对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卫健委负责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

九、其他事项

(一)许昌市建安区卫生事业单位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区纪委监察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在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中,考生必须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监督电话:0374-5130919

咨询电话:0374-5137966

附件1:2021年许昌市建安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1年建安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许昌市建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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