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科研助手2人启事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2021年10月招聘非事业编制科研助手的启事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科研助理2名,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盟我校。
一、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 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岗位名称:非事业编制科研助理。
(二)岗位职责:完成所在科研团队科研相关工作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 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4.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严谨、踏实勤奋,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能力。
5. 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工作抗压能力,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学历、能力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优先;
2、专业应为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安全、电气及其自动化及相关学科领域;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较好的英文读写能力,有一定学术成果或工程实践背景;
5、工作态度认真,具有承担、组织和参加科研课题的工作能力,能够协助责任老师进行文献检索、制定实验方案、参与课题实验、编制总结报告等工作;
6、具有完成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安全工作、学生实验管理工作的能力,并能够完成责任老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薪酬待遇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硕士研究生聘用为聘任制人员(D类岗位),实行与事业单位薪酬体系基本相同的协议工资;本科聘用为新机制人员(E类岗位),待遇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机制合同工暂行办法》执行,具体待遇可咨询 0668-2923182。
五、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在2021年10月22日前,登录网址:http://zp.gdupt.edu.cn/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视为放弃。上传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生上传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表彰证明等及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等材料。资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岗位咨询电话:文老师,13819461626;胡老师,15332487499。
六、考试
考试(或面试)由各具体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进行,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要求
考试(考核)合格者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前往茂名市中医院(或当地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学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主页公示7天。
十、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5000)
联 系 人:赵老师 林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81161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