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电化教育馆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云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10月1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2.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请登录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1年10月18日9:00至20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0月19日9:00至21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19日9:00至22日18: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10月28日9:00至29日18:00;
5.笔试时间:
2021年10月30日(暂定),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电化教育馆负责,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2.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可参加考试。其中,学位为“博士”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应聘人员需先笔试后面试。
3.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2日24:00期间完成缴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进行缴费,每人缴费100元。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参加了笔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天内(含笔试成绩公布当天)申请查疑。
应聘人员在考试时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
2.凡放弃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本人书面报告(个人签名按手印)并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用人单位审核地点备案。用人单位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递补后若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对招聘岗位数量进行相应裁减。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2)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4)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资格复审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紧缺专业人员,经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比例进行面试。
2.面试具体安排、内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请招聘人员届时查看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面试满分为100分。
3.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名额,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拟聘人员。
(五)体检
1.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2.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拟聘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不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间地点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原件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1.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3.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在入职前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
3.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4.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凭证原件。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1.本次被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本单位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正式聘用。
2.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间若因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能力或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所招聘岗位工作的,或不服从单位、组织工作安排的,将按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处理,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公告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因考试涉及环节较多,请应聘人员注意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本科及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为保证健康码正常使用,考生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的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和进行跨省流动,确保后续招聘流程正常开展。
九、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4723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11612
(二)监督电话:0871-65103591
附件:云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云南省电化教育馆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