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汨罗市事业单位招聘89人公告
汨罗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汨罗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违者,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其中,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2019届、2020届、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44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汨罗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应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的年限。
4.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可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3)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
(4)D类岗位中有执业资格要求且限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护理人员岗位除外),对2020、2021年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要求,但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一般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汨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17:00止,共三天,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登录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找到对应岗位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扫描上传以下相关材料原件。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上传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均须在有效期内);
(4)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行政公章。
(6)户口本。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未按要求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考生报名材料。网上资格初审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17:00止。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网上报名结束或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考生须按承诺制报名要求,确保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考试。其中A、B、D类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C类岗位资格初审、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
A类岗位考试方式:笔试+结构化面试;
B类岗位考试方式:笔试+专业面试;
C类岗位考试方式:仅进行专业面试;
D类岗位考试方式:仅进行笔试。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考。
1. 笔试
A、B、D类岗位进行笔试,C类岗位不进行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A、B、D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汨罗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2)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时间为:10月28日至10月29日。
(3)笔试时间及内容。
A类岗位、B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2021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
D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021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A类岗位和B类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D类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10%,专业知识分值占90%),满分为100分。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类别分设(第一类为A类岗位和B类岗位,第二类为D类岗位)。各类别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该类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的内容。主要查验考生的如下材料:①准考证;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④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⑤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⑥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⑦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按承诺制报名要求,其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A类岗位、B类岗位、C类岗位面试对象和D类岗位体检对象。
A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其中A09、A22岗位比例为1:3)、B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C类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3。C类岗位所有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均为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汨罗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D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1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体检对象。
3.面试
A、B、C类岗位进行面试,D类岗位不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分值与形式。面试分值为100分。
①A类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
②B类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新闻记者岗位主要考察考生新闻写作水平;后期制作岗位主要考察考生视频剪辑制作水平。
③C类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专业工作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
④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于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评分的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合成。
A、B类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D类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
(2)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B类新闻记者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B类后期制作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C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D类岗位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及时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站(http://www.miluo.gov.cn/rsj/)公示3天,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考生可在两日内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
(3)同分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
A、B类岗位:①综合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B类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②再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③仍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C、D类岗位:①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②再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包括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
(五)考察
1.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人员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与选岗
1.拟聘对象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没有确定招聘单位的同一岗位的聘用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聘用对象未按要求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到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进入报名和考试区域请自备口罩、自觉佩戴;经扫描“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方可报名和考试。如有异常,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2.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6.咨询及监督电话
①报名咨询电话:
交通运输局:0730-5222915
审计局:0730-5222297
水利局:0730-5222955
退役军人事务局:0730-5231789
老干部活动中心:15273081212
发展和改革局:0730-5172553
贸促会:0730-5171088
农业农村局:0730-5250152
林业局:0730-5256356
城管局:0730-5112234
市委编办:0730-5229771
文化旅游广电局:0730-5222222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0730-5222337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0730-5232399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8907305393
财政局:0730-5225168
人社局:0730-3382938
卫健局:0730-5258120
融媒体中心:13974058766杨,13787985525罗
②考务咨询电话:
人社局考试中心:0730-3382890
人社局事管股:0730-3382882
③监督电话:
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13974052060
未尽事宜,由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协调处理。
附件1:汨罗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