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延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公告

来源:(延吉公安)微信公众号 2021-10-09 16:42:51

延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全省市州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方案》,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经延吉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经请示吉林省公安厅、延吉市人民政府同意,延吉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勤务辅警100人,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

招聘岗位设置:交警大队勤务岗位27人(男性),巡警大队勤务岗位20人(男性19人、女性1人),派出所勤务岗位30人(男性),留置看护勤务岗位23人(男性22人、女性1人)。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延边州内户口;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0日至2003年8月30日期间);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纹身等;

(六)身体、心理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九)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延吉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延吉市公安局5楼西侧政治工作室8号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8150020、0433-8150067;

4、报名所需材料: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复员证,有专业技能的,应携带相关专业技术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三)笔试

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能力测试,辅警相关管理规定,法律基础知识等。

(四)体能测评

笔试合格人员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不计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员1:2比例确定,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2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六)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统一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和政治考察,直至额满为止。

(八)公示与聘用

1、经过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延吉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立即无条件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延吉市公安局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辅警队伍建设、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由延吉市公安局专门机构和指定具体部门负责。

交警、巡警、派出所勤务辅警每人每月(含试用期)工资数额标准为2000 元,局内补助500元,单位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留置看护勤务辅警每人每月(含试用期)工资数额标准为2000元,上岗补助每人每天100元(纪委、监委发放),单位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所招录辅警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由延吉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巡察联络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

5、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6、报名、笔试、体测、面试当天,考生须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当日报名、笔试、体测、面试;

7、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延吉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

本公告由延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433-8150020;0433-8150067(延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

延吉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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