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林业科学研究院招聘24人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为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 是从事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4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1年10月11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1年10月11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1年10月11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 “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从招聘计划总数中拿出部分岗位定向招聘:
1.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年限2年);
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五)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 10月11日9:00—10月14日12:00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4日17:00;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4日24:00。报名缴费截止后,若“蒙汉兼通人员”、“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改为普通岗位,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9:00—10月22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24:00。
报名缴费截止后,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免缴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缴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缴费的银行账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第一报名阶段发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24:00,第二报名阶段发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24: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缴报考费。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种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蒙汉兼通岗位的笔试《专业基础知识》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要求应聘人员答题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部分须使用蒙古文作答。必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3日9:00—2021年11月5日24:00。
4.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上午9:00—11:00《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6.符合加分政策的,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7.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将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考务工作委托内蒙古人事和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本次面试在标准化考场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不指定参考书目。面试时间10分钟。免笔试人员面试时间为30分钟。
4.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封闭管理,凡是在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蒙汉兼通”岗位试题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必须按照规定的语种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此次招聘考试每个岗位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分数线均应最低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负责,须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进行1次。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 3380219(自治区林草局机关纪委)
0471- 3380217(自治区林草局人事处)
0471- 3380455(自治区林科院纪检)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1- 3381146(自治区林科院人事教育处)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内蒙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1年9月28日
附件:内蒙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