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青山区交管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简章

来源: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1-10-11 16:10:53

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文秘、接处警、交通巡逻、处置突发事件等非执法岗位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具有包头市户籍(含包头市生源,即在包头市参加高考且高考前为包头市户籍人员);

2.包头市所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和资格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态端正;

3.男性净身高1.70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60米以上;

4.男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1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1年10月11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6年10月11日之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实施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网(www.qsq.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工作由青山区交管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登录青山区人民政府网(www.qsq.gov.cn)下载《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及《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4)。现场报名时,做好个人防控,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全程佩戴口罩。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报名成功无故缺考的考生,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青山区交管大队三中队(青山区科学路与青东路交叉路口往西约80米)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3.准考证领取地点和时间

准考证领取地点:青山区交管大队三中队(青山区科学路与青东路交叉路口往西约80米)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由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替,严格按照简章和岗位表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报考的,责任自负)。

2.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需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同时另需提供1张相同彩照,并在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2)《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须本人签字;

(3)《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4)一份,须本人签字;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笔试

1.笔试由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2.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材料。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交通知识、常用法律法规等。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

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经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报名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和人数,递减的岗位和人数可调控到其他岗位。也可适当降低部分岗位招聘条件重新发布通知和招聘岗位表,并开展相应工作。

4.笔试时间和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青山区交管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能测试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

1.男子组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1;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

2.女子组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4″1;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30厘米;800米跑,合格标准≤4′20″。

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体能测试不合格(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面试

1.面试由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职位适应能力,实行百分制(保留2位小数)。按照体能测试合格、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考试总成绩计算。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

(七)体检

1.体检由青山区交管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医院须对考生体检是否合格提出明确的体检结果并报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青山区交管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

2.考察内容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考察内容进行考察。报考人员应在考察工作开始的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考察期间无法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录用公示范围人选。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网(www.qs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与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3000元,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五、岗前培训

录用人员在上岗前由青山区交管大队进行心理测试,开展政治思想、法律知识等业务培训。

六、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期间,纪委监委派驻组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内公发〔2018〕22号)执行。

2.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予以问责追责,严肃查处。

3.实行回避制度。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要求,公开招聘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申请退出公开招聘工作。

4.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对违反规定的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它

1.招聘期间有关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入围人员公示以及体能测试、面试事宜、体检、考察以及人员递补等通知,将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www.qsq.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青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考生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避免影响到考试。

4.本简章由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0472- 3339211

附件1: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和资格表.doc

附件2: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健康承诺书.doc

附件5-青山区交管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防疫须知.doc

青山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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