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柳州市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43人公告
柳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根据《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84号)《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9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市各县级政府统计机构2021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简介
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在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协助开展各项统计调查、日常数据收集、审核、处理、分析等工作,落实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三)定期到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和联网直报企业指导常规统计调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
(四)完成县级政府统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以下简称:协统员)4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柳州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协统员劳动报酬参照自治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经费补助标准执行(44000元/年·人),职业保障、其他福利待遇、教育培训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具体以各招聘单位实际情况为准。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至2003年10月11日出生);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范围一般包括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等(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六)身心健康;
(七)政府统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其他说明。
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31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因新冠肺炎疫情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信息均在柳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开招聘专题专栏进行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7:00。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8:00。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在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柳州市统计局和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招聘人数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负责,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在柳州市市区,具体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可在2021年11月1日18:00至11月6日8:30期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照顾分3分。
2.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自治区统计局根据全区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不包括照顾分。
(2)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11月下旬。
(3)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需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对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条件的,且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的应聘人员,经市统计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面试。
如同一岗位中,免笔试的面试入围人选超过21人的,增设筛选程序: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人员统一集中进行公共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照公共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21人(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面试人选),和通过笔试入围面试人员一起进入面试。
笔试入围面试人员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4)发布面试公告
招聘单位在柳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5)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宣布或张贴在面试地点公示栏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者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由市统计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柳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无考察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2)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柳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3)根据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三码联查,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新冠病毒疫苗标识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方可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未能接种新冠疫苗的,需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开具的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书。
七、纪律与监督
(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统计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1.市统计局:0772-2825241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2812972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统计局(http://lztj.liuzhou.gov.cn)和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除拟聘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公示及聘用外,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三个月内完成,逾期相关程序不得启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统计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2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