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商都县招聘社区工作者33人公告
商都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社区工作者。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竞聘条件
1.商都籍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毕业生。
2.2018年12月31日以前户口迁入商都县人员。
3.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社区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乐于奉献、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管理服务相关知识。
(三)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社区工作者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吸毒、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7.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其他不宜确定为社区工作者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城乡居民服务大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
联 系 人:冯卫东(15047415712)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证书备案表;
2.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红底照片5张(背面写本人姓名);
3.填写《商都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word格式)。
四、考试和聘用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查
商都县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在商都电视台、《商都县政府网》、《商都县党建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自公示到期的第二天起,3日内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至少以5:1的比例进行,如报名人员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应用文写作、计算机操作及应用和社区工作的相关知识,具体不划定考试范围。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选取人员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以3:1的比例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待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再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选
以笔试和面试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相加的总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如出现并列,同等条件下平安网格信息员、社区专职“两委”成员、党员优先,同分情况下,以面试成绩优先。
(五)体检
拟招聘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招聘人选体检合格的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岗位分配。不服从安排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如在招聘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则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岗位分配后,新录用的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七台镇政府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为三年,每年七台镇政府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可签订续聘合同。聘用期间,社区工作者不得无故脱岗,不得借调社区以外的其他单位。此次招聘属政府购买服务,如解聘,即与聘用单位或组织无任何关系。
五、报酬待遇
(一)基础报酬。聘用年薪酬标准一般不低于商都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试用期薪酬按商都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发放),年薪酬总额(含基础报酬、绩效报酬)与社区工作者年限挂钩,并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社会保险。社区工作者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五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安排,个人缴费部分从每月薪酬中扣除。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商都县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政策以商都县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为准。
监督电话: 0474—6918021(县纪委监委)、0474—6817789(县委组织部)
咨询报名电话: 0474—691752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都县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