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大同市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招聘11人公告
2021年度大同市县(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公开招聘职工公告
根据省军区《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市、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及军地有关政策法规,经省军区审核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县(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满18周岁(200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28周岁(199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在国防动员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聘用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武部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管理规定;
4.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5.户籍所在区、县与人武部所在区、县相一致;在国防动员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现有聘用社会人员,报考岗位可在大同市范围内不受县、区户籍限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择优聘用条件
1.退役士兵;
2.有国防动员领域或武器装备仓库工作经验的;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
4.符合军烈属子女条件的;
5.熟悉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刑满释放、曾被刑事拘役、有吸毒戒毒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2.已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
3.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岗位为各县(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全市共招聘职工11名,其中:
平城区人民武装部1名;
新荣区人民武装部3名;
阳高县人民武装部3名;
天镇县人民武装部4名。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依托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0月13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度大同市县(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8时至10月19日18时。
2.报名地点:大同市相关县(区)人民武装部。具体地址联系所报考人武部。报名咨询电话:
平城区人民武装部:0352—5783801;
新荣区人民武装部:0352—5783825;
阳高县人民武装部:0352—5783849;
天镇县人民武装部:0352—5783857。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各县(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报名人员需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提前下载并填报《大同市县(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携带毕业证(大专以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退役军人需携带退出现役证,有立功受奖人员需提供立功证书、奖章等原件,中共党员需携带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有其他奖励证书和工作成果一并携带,上述证明材料需要提交复印件各一份。由现场工作人员收取上述资料,报名和证明材料提交时间截止报名结束日的18时,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报名时,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初检。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按照属地的原则,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资料、证件等,人武部先行资格初审,尔后报军分区招聘办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由军分区统一印制的2021年度大同市县(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公开招聘《准考证》。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电话通知要求凭本人身份证到各县(区)人武部领取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综合考评和面试进行,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军事法规常识,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综合考评。主要是对应聘人员学历、立功、入党、参军经历、在国防动员系统工作年限、军事基本技能等因素,进行量化赋分,按照《综合考评量化赋分标准》执行,形成考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案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考评成绩×40%+面试成绩×30%。其中,面试人员的确定,依据笔试和综合考评相加成绩,依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这一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六)体检及政治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察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政治考察,以及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及政治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聘用
体检和政治考核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人员,通过大同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山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审核批复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军分区纪委、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聘用;举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招聘的职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人员,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人员一经聘用,需严格遵守军队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人武部日常教育管理,落实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等要求,定期参加政治教育和组织生活,并接受人武部考核。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军分区纪委派人全程参与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条令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报考者身份、学历、资格证书造假及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参考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352—5783546、5783549。
本公告由大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或短信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