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口腔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8人简章
济南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济南市口腔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济南市口腔疾病诊疗中心、滨州医学院非隶属附属医院。为进一步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济南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初级职称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以及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需要在2021年10月12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济南市口腔医院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8名医疗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详见《济南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月17日。
2.报名方式:向指定邮箱(jnskqyyzzrsk[at]jn.shandong[dot]cn)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的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
(6)报考口腔临床岗位需提供材料证明专业方向。如导师简介、毕业论文、学校证明材料等;
(7)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可在相关网站自行下载。
报名邮件以“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命名,报名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或压缩到一个文件夹中。报名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提交报考信息后,医院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通过人员将会以邮件形式反馈考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适时组织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具体形式和要求将在10月21日前在医院官网公布。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三)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济南市口腔医院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1.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考察。考察由济南市口腔医院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济南市口腔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符合录用条件的,双方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它
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口腔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畅通。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济南市口腔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1-8626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