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献县基层事业单位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招聘18人公告

来源:献县人民政府 2021-10-13 09:27:58

关于为献县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公告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中共沧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基层空编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通知》(沧人社字[2020]97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服务于我县“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中招聘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市局批准的我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计划,此次共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其中乡镇小学教师6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0名,乡镇政府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献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经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含试用期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献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在报名、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都要持有“河北健康码”绿码,接受行程码查验,除身份核验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体温正常才能参加招聘。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中高风险地区来献县人员需隔离期满且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河北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事业股。

3、报名要求:此次招聘应考人员报考岗位仅限报考服务期志愿服务的系统岗位,即:“支教”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乡镇小学;“支医”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乡镇卫生院;“支农”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乡镇政府。报考人员可登陆献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献县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全日制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人员要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来献县人员需隔离期满)和“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接受行程码查验,体温正常,务必佩戴口罩才可进入报名地点。

(三)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县纪委监委监督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封闭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报考乡镇小学的应聘人员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乡镇卫生院和乡镇政府的应聘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具体面试时间、面试考场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11月11日,面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的证件材料、个人档案、有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七、选岗

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进行选岗,实行高分优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依次按学历较高者、参加献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时间较早者优先的方法,确定选岗顺序。若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不服从管理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献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十一、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1:献县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附件2:献县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资格审查表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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