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克山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10人公告
克山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补充公告
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需要,经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补充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补充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0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克山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计划表(一)》(附件1)。
二、招聘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统招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参与邪教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16:30分),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克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二号院七号楼三楼7313室)。
3、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公告网站中下载,附件2);
(2)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1份;
(4)本人近期2寸同版蓝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供证件材料,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违法违纪等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纳入诚信黑名单。
(2)报考人员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电话不畅通接收不到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招聘工作人员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提供二次新冠疫苗接种凭证,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并进行实名登记,报名后至录取期间不得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因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分值为100分。
2、考试内容。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进行笔试加试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拟进入考核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克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考核及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县营商局共同组织,对进入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深入了解考核对象的德才素质、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要求到岗上班。
2、录用上岗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如工作中存在勒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交由县相关部门处理。
(五)递补办法
因以下情形形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2、主动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发现问题,经查实的。
(六)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1450元/月,缴纳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克山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克山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克山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