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岗人员公告
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岗人员公告
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因工作需要,现将招聘科研助理岗人员具体从事学院专职行政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名额及职责描述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职责描述 |
教学科干事 |
1 |
从事教学管理工作 |
科研/研究生科干事 |
1 |
从事科研和研究生管理工作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已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17:00点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yangxiaochun@cdutcm.edu.cn,报名邮件需以“护理学院+岗位+姓名”(例:护理学院教学科干事张三)为邮件主题。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招聘科研助理报考信息表》电子版1份,如实、准确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需按要求在中粘贴近期2寸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②有效的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电子扫描件1份;
③有工作经历但已离职,离职时间距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提供相应的离职文件或离职证明材料;离职时间距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超过3个月的,需提供相应的离职文件或离职证明材料,以及档案所在地管理机构出具的离职后未再就业的证明;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和证书。
注:除《报考信息表》外,其它证书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与考试
学院将对报名者按规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考生需于11月1日9:30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原件,至我校温江校区弘景4号楼605会议室,现场核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料不真实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规定时间参加我院组织的笔试。
(1)笔试科目。采用集中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与岗位设置相关的,笔试范围不具体指定教材。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心理测评,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重点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其结果将作为是否录用的参考项目之一。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者保密。
(四)其它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与聘用
由学院纪委按《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等要求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和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排名)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
通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非事业编制B类岗位工作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本次招聘工作纳入我院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之下,并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对投诉、举报、网络反映的招聘问题,我院将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对实名举报和提供了具体举报线索的,调查核实结果将及时反馈交办部门和相关人员。
如参加本次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出现与报考者有师生(导师或辅导员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我院将按规定安排该工作人员回避。
对我院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告的程序、招聘条件而引发的信访、上访,按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由我院负责处理,切实履行维稳责任。对违反回避制度、弄虚作假等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院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联系人: 姚老师
咨询电话:028-61800174,18990331775
监督电话:028-61800211
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招聘科研助理报考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