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朔州市应县招聘76名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
应县2021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
为提升全县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切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县级招聘、乡级管理、村级使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2021年计划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76名,其中男性38名、女性38名,使用乡镇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报考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境)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现任本县村“两委”主干中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3.应县户籍或曾为应县户籍,以及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以招聘、回引、选派等方式安排在应县工作的人员,其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4.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工作;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其中,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5.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不能确定为村(社区) “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15种情形之一的(见附件2);
7.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应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
xian.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和地点:10月17日9:00至10月21日18:00;地点设在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因报考信息不全、不实,出现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4.资格初审
报名时需本人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曾为应县户籍的证明;
(5)现任应县范围内村“两委”主干由所在乡镇出具工作证明;
(6)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证明。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6张;
(8)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5.缴费标准
按照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精神,每人收取50元考试费用。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
6.开考比例及岗位核减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7.领取准考证
时间及地点:详见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通知。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若不达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5分(含65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在面试6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体检有关事宜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在村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1年试用期),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占用乡镇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应县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除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工作岗位。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均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四)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参加考试的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咨询电话:0349-5035245,0349-5022743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2:不能确定为村(社区) “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15种情形
应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
到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