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韶关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招聘2人公告

来源: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2021-10-15 17:12:46

韶关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是韶关市水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防洪排涝及河道堤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区管辖范围内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改造计划,以及河道堤防维修养护计划;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和加固改造;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的河道堤防及其护堤地、沿线重点穿堤建筑物及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的堤防、泵站等安全监测及防汛抢险事务性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所聘工资待遇;符合紧缺人才条件的可按有关条件为其申报该享受的待遇。

三、公开招聘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招聘对象: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处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rsj.sg.gov.cn/)查询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因其他原因不能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0号综合楼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会议室602。

3.报名要求: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②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证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报名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只需交复印件,原件在现场出示经工作人员核验后领回。

4.资格审核和领取准考证: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委托他人领取的,凭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可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附件4),应聘者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线下公开选聘。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选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或者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或者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按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考生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rsj.sg.gov.cn/)公布。

2.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请考生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发布的面试通知。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社会关系、诚信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一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二)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公开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751-8755368

监督及投诉电话:0751-8630366

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水务局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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