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招聘教师14人公告
来源:河南招教网2
2021-10-18 10:50:19
开封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二)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学院简介
兰考三农职业学院位于河南省兰考县中州路西段,占地652亩,业务受河南省教育厅指导,由开封市人民政府和兰考县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为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院校,2020年3月省政府批准设立,2020年5月完成教育部备案。开设有乐器制造与维护、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等17个专业。2020年9月首批招生800人,2021年完成招生计划1200人。
学院秉承“学思践悟、勤致笃耕”的院训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优异成绩,学生公寓于2020年被省教育厅评估为标准化学生公寓。被命名为开封市“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开封市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二、组织领导
为统一领导公开招聘工作,研究确定招聘方案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特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兰考县委组织部、兰考县纪委、兰考县编办、兰考县人社局、兰考三农职业学院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兰考三农职业学院。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学院发展需要,共需招聘14人。详见附件1《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紧缺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本次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5、符合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的要求。本公告中学历为全日制、年龄和其他条件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6、具有高校副教授职称(45周岁以下)免笔试。
7、教授(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实行一人一策的招聘方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6、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7、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和兰考县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在“兰考就业”和“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电脑端网上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4日。
(四)报名程序:
1.登录河南人才测评与考试服务网(www.zhaopinya.com),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主页面。
2.考生初次登录请先注册,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输入相应注册信息后即可完成注册。
3.点击【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后即可登录。
4.考生登录后选择需要报名的“单位”和“岗位”,即可进入报名资料填报。
5.应聘者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需在上岗一年内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6、报名后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情况,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技术咨询电话:17513362876。
7、注意: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初审验证后,不得更改其他岗位。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彩印),准考证应妥善保管。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兰考就业”和“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
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和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2∶1,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兰考就业”和“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的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时事政策、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的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安排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自动放弃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体检环节的递补程序予以递补,递补人员按程序另行安排体检和考察。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招聘环节递补程序予以递补,递补人员按程序另行安排体检、考察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十一)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的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聘用上岗后,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资料、弄虚作假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四)应聘者被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岗或者上岗后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五)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对应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也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考试通知、成绩公布、体检通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等媒体公布、公示,请应聘者及时登陆查询。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兰考三农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371-22221201 兰考三农职业学院
监督电话:0371-26980109 兰考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室
(报名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投诉举报请拨打监督电话)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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