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赴江苏地区高校招聘23人公告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首届“才聚荆楚”湖北省赴江苏地区高校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为引进一批高素质师资,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2016〕18号)及《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目录》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需要,拟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首届“才聚荆楚”赴江苏地区高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7 名、急需紧缺人才16名。涉及1个单位,23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条件详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首届“才聚荆楚”湖北省赴江苏地区高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首届“才聚荆楚”湖北省赴江苏地区高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7.主要为江苏地区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 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 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tgc.edu.cn/)、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ichang.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tgc.edu.cn/ZP),注册登录后,选择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入口,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上传证书、证件及业绩材料扫描件(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原件在面试时提供审核)。
现场报名:考生于10月24日参加我单位在南京大学的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报名起始时间为江苏南京站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报名截止时间于截止日前五天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4日09∶30—12∶00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考生应携带《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首届“才聚荆楚”湖北省赴江苏地区高校人才引进报名表》及与报名条件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校园招聘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学校资格审查通过后,方有资格参加招聘测试。2022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2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网络报名考生需上传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经学校资格审查通过后,方有资格参加招聘测试。
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学校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单位。现场报名的,由学校现场进行审核,告知资格审核结果。
五、测试
经过网络和现场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及时汇总报名人员信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及时制定人才引进测试工作方案并发布公告。急需紧缺人才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将通过电话、短信、公告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测试公告中需确定测试内容和形式等基本要素。
高层次人才面试考核可在南京大学的校园招聘会现场完成,考核时间:2021年10月24日,重点考核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 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结果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测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公告《岗位表计划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谈和试讲辅导培训班。
附件:
1.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首届“才聚荆楚”湖北省赴江苏地区高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docx
2.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首届“才聚荆楚”湖北省赴江苏地区高校人才引进报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