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是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内设科室工作人员(技术技能岗位)2名。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8日至2003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四)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材料写作水平。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来宾市辖区户口者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等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字确认纸质版拍照或扫描发至市国资委邮箱(lbsgzw@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直接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谈人员;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入围面谈人员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书及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由招聘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面试、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市国资委综合科联系。联系人:覃恒贵,联系电话:0772-4275686。
附件: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