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深圳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专辅招聘37人公告
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2021年10月专辅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专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玉塘街道办事处专辅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
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光明区户籍人员;
(二)在光明区办理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专辅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18:00。
(二)报名资料
1.《玉塘街道办事处专辅报名表》(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真实。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玉塘街道办事处专辅考试报名信息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3);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
8.以下选项仅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光明区户籍人员: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在光明区办理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深圳市光明区失业登记证明。
上述1、6、7项材料需报名者亲笔签名并按指模后扫描。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网址:https://czrl.mike-x.com/0vhaE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咨询电话:0755-23198925朱先生(报考系统),0755-23195127陈先生(考试相关)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审核不通过。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初审后将通过电话、短信或者邮箱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予通知。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报考者所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组成。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一)笔试
报考者凭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玉塘街道办事处按招聘岗位分别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玉塘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投诉举报电话0755-23195105;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旅居史)。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五)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
(六)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
(七)本公告由玉塘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由招聘部门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