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第三医院招聘医生及药学人员公告

来源:大庆市第三医院 2021-10-19 17:49:21

大庆市第三医院招聘医生及药学人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本着“因需设岗、精简高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工作思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医生及药学人员。

二、用工形式和招聘岗位、数量

(一)用工形式:编制外合同用工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精神科医生3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

(二)形象良好,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品行端正,无违法或不诚信记录,无犯罪嫌疑或前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符合岗位所应具备的能力条件,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主人翁责任感。

(四)报名精神科医生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精神医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毕业,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

(五)报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有药师证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医师执业证书或药师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和户口原件、复印件(各1份);

4、2寸免冠照片1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

2、报名地点:人事科办公室

3、咨询电话:0459-8897011

(三)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的资质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四)考试及面试

具体考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经考试及面试、体检合格者,在医院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合同》。

五、岗位相关待遇

试用期3个月,本科学历工资税前2229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工资税前3192元/月,缴纳五险。精神科医生试用期满通过考核且获得处方权后享受医院在编职工“同等工资”待遇。

六、组织领导

(一)招聘编制外合同用工领导小组

组长:赵希武

副组长:张洪文

成员: 张 伟 王铁夫 孙大伟 彭龙颜 毛成杰 林 洁

(二)招聘临时用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吴亚楠

成员:袁帅 孙美娟 徐倩 申荟琳 孙霞 张晗祥王维国

(三)招聘临时用工监督小组

组长:林洁

成员:张世海

大庆市第三医院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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