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共青团江南区委员会招聘简章
共青团江南区委员会2021年秋季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委决定公开招聘5名外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认同共青团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爱社会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4.中国共产党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先。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
三类岗位:5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
2.报名方式:准确填写《附件:江南区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发至共青团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邮箱(jnqtw2005@163.com)。考生应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岗位名称+姓名+学校+专业”。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复印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核
由我委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后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五、考察及体检
(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二)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考察、体检通过后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我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三类岗位:约2530元/月。
以上待遇为综合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三类岗持社工证可获得相应持证补贴:助理社会工作师100元/月;社会工作师(中级)150元/月;社会工作师(高级)200元/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共青团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771-4801860。
共青团江南区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