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枣庄市市中区公益性岗位招聘10人公告

来源: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1-10-20 09:31:57

关于市中区2021年度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推动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枣财社〔2019〕19号)、《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枣人社字〔2021〕9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1、招聘范围限市中区户籍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零就业家庭人员、 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2、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共10个,其中:市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7个、档案管理协理员岗位3个。

二、招聘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枣庄市市中区户籍(2021年 10 月 19 日前具有市中区户籍);

4、40周岁及以下(1981年 10月 19 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报名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 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枣曹路8号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诚信承诺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四、招聘流程

1、申请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常住地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镇(街)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居住地社区(村)进行公示(3天)。

2、公示无异议的就业困难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并加盖镇街、社区公章,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诚信承诺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和《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3、用人单位采取面试、走访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在符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依序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 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同一群体人员的安置顺序,依序按照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年龄(年龄大的优先)、登记失业时间(登记失业早的优先)三项因素确定招用人员名单,并对拟招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招用人选,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五、招聘后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区属公共服务岗位,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由用人单位申请,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招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有关规定可以继续聘用,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三年期满自动解除合同。

咨询电话:0632-8076987

市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枣庄市市中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x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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