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阿勒泰地委党校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专场招聘简章
2021年秋季新疆阿勒泰地委党校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专场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阿勒泰地委党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阿勒泰地委党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1个岗位1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自发布简章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
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额尔齐斯路2号(阿勒泰地委党校)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应届其他省市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他省市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20日至2003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在职)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6. 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8. 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
9.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1)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含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2021年新疆阿勒泰地区事业单位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2)。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招聘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小组与应聘人员现场面对面或通过网络视频进行交流,应聘人员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条件且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的,由用人单位、学校、学生签订三方协议。
(二)招聘程序。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签订三方协议、聘用。
1.报名。采取现场或网络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1)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2021年新疆阿勒泰地区地委党校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报名表》1份(自行下载)、考生身份证、个人推荐材料(应含高校成绩单、实习情况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情况、毕业论文相关信息等材料),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
(2)网络报名提交以下材料:①《2021年新疆阿勒泰地区地委党校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报名表》1份(在阿勒泰地区行署网站(http://www.xjalt.gov.cn)自行下载)、考生身份证、个人推荐材料(应含高校成绩单、实习情况等)、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获奖情况、毕业论文相关信息等材料),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等以上材料全部扫描原件后压缩包发指定邮箱614868337@qq.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简章》、《岗位设置公告表》
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至少达到岗位招聘的1:2比例启动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阿勒泰地区行署网站(http://www.xjalt.gov.cn)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面试采取面谈、试讲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到达现场的可通过网络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精神面貌、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等规定,在招聘小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5.政审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按要求填写《2021年地委党校面向社区其他省市高校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6.公示。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7.签订三方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拟聘人员、所在学校签订三方协议。
8.聘用。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9.递补。因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六、招聘监督
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6-2100271、0906-2122551
七、其它事项
1.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考者要随时关注阿勒泰地区行署网站(http://www.xjalt.gov.cn)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凡违反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等,以阿勒泰地区行署网站(http://www.xjalt.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 本《简章》所附相关文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5.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简章》由地委党校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06-2122551,13899410883
附件1:2021年新疆阿勒泰地区地委党校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专场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2021年新疆阿勒泰地区地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docx